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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8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在我院营造“扬师德、正师风、树师表”的良好氛围,激励全体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提高我院教职工工作的整体水平,院工会决定,在全院开展2009-2010学年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实践。

3、立足本职,精心育人,乐于奉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责任心、事业心,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在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评选。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3、本次评选共分两组,第一组教学部和实验管理中心,梁东生为组长,负责评选两名;第二组院办、团委、学生部和各系,许国宝为组长,负责评选两名。

4、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