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2016年通知公告
2016年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31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素质所做的全面评定,得出关于学生素质的一个综合指标,定量地体现一个学生的素质状况。从8月29日起,各系要根据2015—2016学年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实际表现对本系二、三、四年级学生进行德育考评和素质综合测评,各系要严格按照《学生规范》中《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条例》(各系可联系本系实际情况制定思想品德素质评分细则)组织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通知后,各系要认真组织带班辅导员对其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素质综合测评,测评完成后由各系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系办审核,审核后于 9月6日前报学生部。

二、请以班级为单位对参加素质综合测评的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积分总表》与《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学生德育成绩考评总表》。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按百分制计,其中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智能素质测评分、身体素质测评分均不得超过100分,在备注栏中应将挂科、缓考、舞弊情况填明。

三、请各系在报送最终评定成绩都要以A4纸打印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积分总表》、《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学生德育成绩考评总表》纸质版各一份和电子版,同时还需交一份系学工组组长签字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报告。

四、各系要严格执行测评规定,保证测评结果公开透明,并进行公示,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五、素质综合测评和德育考评所需表格请各系在电子版上填好并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签名处必须手写。

学生部
2016年8月26日